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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欣然走到元彬面前,上下打量了他一番,然后用一种夸张的语气说道:“哎呦呦,看看这是谁啊!这不是我们的大才子元彬吗?怎么,失恋之后,终于想开了,开始傍富婆了?”
她的话语中充满了恶意,仿佛要将元彬踩在脚下,才能显示出她的优越感。
赵晓松也走了过来,他身材高大,长相英俊,穿着一身名牌西装,看起来气度不凡。
他搂着王欣然的腰,用一种挑衅的眼神看着元彬。
“欣然,你认识他?”赵晓松明知故问,语气中带着一丝不屑。
“当然认识,他可是我的前男友呢!一个只会写诗,一无是处的穷学生!”王欣然毫不掩饰地说道,仿佛在炫耀自己的眼光多么高明。
李峰实在看不下去了,他站出来说道:“王欣然,你说话不要太过分!元彬现在是久成哥的朋友,也是小宝的干爹,你注意点你的言辞!”
王欣然听了这话,更加得意了。
她哈哈大笑起来,说道:“干爹?就凭他?一个穷光蛋,也配当别人的干爹?真是笑死人了!”
就在气氛越来越紧张的时候,一个洪亮的声音突然响起:“哎呦喂,我说王欣然,你可真是狗眼看人低!你知道元彬是谁吗?他可是个神医啊!”
众人循声望去,只见一个身材臃肿,满脸横肉的男人正朝着他们走来。
这人嗓门极大,说话的声音震耳欲聋,仿佛一个大喇叭。
“大嗓门,你瞎说什么呢?他是个神医?我怎么没听说过?”王欣然不屑地说道。
“哼,你没听说过的事情多了去了!”大嗓门撇了撇嘴,说道:“你知不知道,前段时间,李久成的儿子得了怪病,跑遍了整个申海市的医院,都治不好。最后还是元彬出手,才把他的儿子给救活了!”
“什么?你说的是真的?”王欣然有些惊讶地问道。
“当然是真的!我亲眼所见,还能有假?”大嗓门得意地说道:“当时,元彬只是用了一根银针,就在李久成儿子的身上扎了几下,就把他给治好了!你说这不是神医是什么?”
大嗓门的话,就像一颗重磅炸弹,在人群中炸开了锅。
所有人都用一种惊讶的眼神看着元彬,仿佛在看一个怪物。
“真的假的?他真的是个神医?”
“看不出来啊,这么年轻,居然有这么高的医术!”
“难怪李久成会让他当自己儿子的干爹,原来是看中了他的医术啊!”
富豪们最怕什么?
当然是生病!
尤其是那些身家过亿的富豪,他们更加惜命。
如果元彬真的是个神医,那他们可要好好巴结巴结了。
“元彬小兄弟,不知道你能不能帮我看看,最近我总是感觉胸闷气短,是不是得了什么病?”一个身材臃肿,满脸油光的中年男人也凑了上来,一脸谄媚地说道。
“元彬先生,我是xx集团的董事长,我最近睡眠不好,经常失眠,不知道你有没有什么办法?”一个穿着西装革履,戴着金丝眼镜的男人也走上前来,递给元彬一张名片。
一时间,元彬被一群富豪围了起来,他们个个热情洋溢,争先恐后地想要和元彬攀上关系。
王欣然和赵晓松被挤到了一边,脸色变得十分难看。
元彬看着眼前这些前倨后恭的富豪们,心中感到一阵好笑。
这就是现实啊!
当你一无是处的时候,所有人都会对你嗤之以鼻;当你展现出自己的价值的时候,所有人都会对你趋之若鹜。
就在这时,一个老太太抱着婴儿走了过来。
她满脸笑容地看着元彬,说道:“元彬先生,您是小宝的干爹,要不要抱抱他?”
元彬看着婴儿那粉嘟嘟的小脸,心中突然涌起一股怜爱之情。
他伸出手,小心翼翼地接过了婴儿。
婴儿很轻,软绵绵的,像一团棉花。
他轻轻地摇晃着婴儿,感受着他那微弱的呼吸。
看着怀中纯真无邪的婴儿,元彬心中突然有了一个决定。
既然已经当了他的干爹,就要给他最好的!
他要让这个孩子,百病不生,健康长寿!
他深吸一口气,从怀里掏出一颗血红色的珠子。
这颗珠子是他还是水德星君的时候,用自己的心头血炼制而成的,蕴含着强大的生命力。
这颗珠子,可以伐毛洗髓,改变人的体质,让人百病不侵。
这颗血魄极其珍贵,即使是他,也只有这么一颗。
如果送给别人,就相当于把自己的一条命送了出去。
但是,为了这个孩子,他愿意付出一切!
他没有丝毫犹豫,将血魄放在婴儿的眉心处。
血魄一接触到婴儿的皮肤,立刻融化开来,化作一道红色的光芒,钻进了婴儿的体内。
顿时,婴儿的身体开始发生变化。
他的皮肤变得更加白皙,毛孔变得更加细腻,骨骼变得更加坚硬,血液变得更加纯净。
他的体内,充满了强大的生命力,仿佛一个新生的太阳。
与此同时,一股强大的能量波动从婴儿的体内散发出来,瞬间笼罩了整个别墅。
所有人都能感受到这股能量的强大,仿佛置身于一个巨大的磁场之中。
原本喧闹的别墅,瞬间变得鸦雀无声。
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,看着元彬怀中的婴儿,脸上充满了惊诧和疑惑。
他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,也不知道这股强大的能量波动,意味着什么。
婴儿的身上,散发着淡淡的红光,仿佛一个降临人间的神只。
他的呼吸变得平稳而有力,他的心跳变得缓慢而坚定。
他的身体,正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。
时间仿佛静止了。
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,静静地等待着,等待着奇迹的发生。
## 第十一章 稀里认干亲,奇礼赠婴童
“啥?干爹?!李哥,你没搞错吧?我这...我还是个雏呢!” 元彬一口老酒差点没喷出来,指着自己鼻子,一脸的不可置信。
李峰在一旁乐得直拍大腿, “哈哈哈,元彬,你小子也有今天!让你平时装高冷,这下好了,直接当爹了!还是干的!”
要说这事儿,还得从三天前说起。
元彬,哦不,现在应该说是披着元彬皮的水德星君,在路边英雄救美,救了被车撞的李久成和他媳妇儿。
这李久成,可不是一般人,那是滨海市有名的富豪,人称“李半城”。
为了感谢元彬的救命之恩,非要认他当干儿子,结果阴差阳错,变成了认干亲!
“元彬老弟,你看你救了我一家老小,那就是我李久成的恩人!我儿子刚满月,要不,你当他干爹?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!” 李久成拉着元彬的手,那是相当的热情。
元彬当时就懵了,他堂堂水德星君,在修仙界呼风唤雨,现在竟然要给人当干爹?
这叫什么事儿啊!
可是看着李久成那真诚的眼神,还有他媳妇儿感激涕零的样子,水德星君...哦不,元彬,心一软,就答应了。
这不,今天就是李久成摆的满月酒,顺带认干亲。
酒宴设在滨海市最豪华的酒店,那叫一个金碧辉煌,灯红酒绿。
元彬穿着李久成给他定制的西装,浑身不自在,总感觉自己像个猴子,被围观。
“哎呦,这不是元彬吗?听说你当干爹了?啧啧啧,真是看不出来啊!” 一个大嗓门凑了过来,阴阳怪气地说道。
元彬白了他一眼,没搭理他。这种人,就是典型的见不得别人好。
“我说元彬,你准备啥礼物啊?李半城的儿子,可不是随便送点东西就能打发的。” 李峰挤眉弄眼地问道。
元彬心里也犯愁。
他现在穷的叮当响,银行卡里的钱加起来都不够买瓶好酒的。
送什么礼物才能配得上李半城的儿子,又能显示出他这个“干爹”的与众不同呢?
就在这时,他突然想起了自己修炼时凝结的一颗血魄。
这血魄蕴含着他精纯的仙力,普通人服用可以强身健体,延年益寿,给婴儿用,更是可以伐毛洗髓,脱胎换骨!
“有了!” 元彬嘴角微微上扬,露出了一个神秘的笑容。
认亲仪式开始了,李久成抱着白白胖胖的儿子,站在台上,笑容满面。
“今天,我李久成要认元彬老弟为我儿子的干爹!感谢元彬老弟救命之恩,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!”
台下掌声雷动,闪光灯咔咔作响。
轮到元彬送礼物了,他走到台前,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精致的玉盒。
“李哥,嫂子,孩子,这颗血魄,是我送给孩子的礼物。它能强身健体,驱邪避凶,祝愿孩子健康成长,一生平安。”
全场哗然!
血魄?那是什么东西?听都没听过!
李久成也是一脸疑惑,不过他相信元彬不会害他。
“元彬老弟,这份礼物太贵重了,我...”
“李哥,见外了不是?一家人不说两家话。这礼物,我送定了!” 元彬笑着说道,语气不容置疑。
李久成见状,也不再推辞,接过玉盒,小心翼翼地打开。
只见玉盒里躺着一颗血红色的珠子,散发着淡淡的光芒,煞是好看。
“好漂亮的珠子!” 抱着婴儿的老太太惊呼道。
元彬微微一笑,心想:这可不是普通的珠子,这可是能改变孩子一生的宝贝!
(未完待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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