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夜惊梦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第二百八十章 做错了事就该受罚,云松令,长夜惊梦,废文网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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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王老夫人,叨扰了,我等奉命前来捉拿逃犯——如有冒犯之处,还请多多海涵。”
上了门的官差如是与我告着罪,我从他们稍显简洁的叙述中,逐渐拼凑、窥见到了事情的全部。
原来我这突然找上门来的“外甥”确乎是我那同族堂姐家的幼子,他家也确乎是如他所述,在青州横遭的那一场劫难里被冲了个七零八碎,令他不得不在家中人的提醒下,不远万里来寻我这个出嫁多时、几近断了联系的姨母。
但他自青州逃到新安的这一路上,却远不似他与我说的那样一般平静——刚出青州、才入江南之时,他便与道边一卖水果的小贩起了冲突,争执中又按捺不住脾气,猛然打断了人家的一条腿。
其实这事原本并不算太难处理,依照本朝律法,他若能及时将那小贩送去医馆,赔了人家养伤、怠工的银子,过后即便真闹到了公堂,至多不过多与人赔偿些银钱,再罚三两个月修路修城的苦工罢了。
但他在伤人之后,偏生惧怕担责地当场逃了,独留那小贩在那几无人烟的小路上呻吟苦嚎。
——那小贩尚未娶妻又父亲早亡,家中除了尚未长大成人的幼弟,便只剩下一个体弱多病的老母。
他这腿骨一断,他们家中登时就似失了顶梁柱一般散乱了心神——他的母亲与弟弟借遍了亲朋好友,也凑不齐给他治腿的银子;加之那些水果长期不卖,放至腐烂便又多亏了一笔钱财。
走投无路之下,他母亲只得请村中人担着他,到县衙里击鼓鸣冤,赶着县中有新任的典签(南朝宋齐时期一种负责巡察、监察的地方小官,每年要进京与皇帝汇报巡查情况)到任——都说新官上任三把火,这新典签到任后的第一把火,就这样正正好好地烧在了我这外甥头上。
“哎唷——老夫人,您说说,其实这事本来并不难办,毕竟这年头天下也不安定,大家心里头都被那时不常闹出来一把的战事憋下股说不出来的燥火——争执中不慎给人抓伤打伤的,衙门里头一年处理不说上百,起码也得有个几十。”
那善谈些的衙役迭声叹息着与我感慨:“有这么多案例在先,咱们多赔偿点人家的损失,差不离就能了了,哪想他这偏生得要外逃!”
“喏——这一逃,那性质不就突然变成了‘伤人逃逸’?这可比‘争执伤人’要严重多了!”
“——眼下,除了赔钱,您这外甥,多半是得再吃上好一顿杖笞了!”
“杖笞?”我心下没来由地慌了一瞬,险些攥不稳掌中拐棍——我知道他们衙门里杖笞用的都是带钉板的寸厚木杖,一杖下去,管保教人皮开肉绽。
——那个打多了,真的是会死人的。
“这要打多少杖?”
“十几二十杖总是要有的。”那官差听罢稍作沉吟,“不过王老夫人,您大可放心——我等打人杖子是很有经验的,不会真打死您那外甥。”
“就是他做错了事、犯了法,总归是要多吃些皮肉之苦。”
“应该的,应该的,这些我都知道,犯了错本就该受罚——打不死就行。”我定了心神,即刻差人将我那外甥请到了前院。
他进屋后甫一看到那队官差,立马便猜明白了其间潜藏着的前因后果——当即毫不犹豫地跪地与我们连连求了饶。
“姨母,姨母您救救孩儿,您救救孩儿吧!”他的头叩得一声响过一声,额头大约很快就发了红。
我听着他的告罪之语,没费多少力气便弄明白了他的意思——他承认他确实伤了人,但不愿去多受那个杖笞,他怕他也落得个骨断腿残的下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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