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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那天大人真进去了?”
乐亭营左村,侯大志捻了一颗豆子放进了嘴里嘎嘣嘎嘣地嚼着,对着刚刚坐在炕上的媳妇嘿嘿笑着问道。
“是进去了,没几步就碰到了人,然后就退了出去。”
侯大志挤眉弄眼地道:“听说你们丝厂的女工,都……光着腚?”
媳妇儿白了他一眼:“想啥呢,那里面就是再热,谁还能没羞没臊的,都穿着小衣呢!”
侯大志拉了一个长长的“哦”,似乎有些惋惜。
媳妇将手里的碗放在桌子上,伸出手一把就拧住了侯大志的耳朵:“咋的,你还挺可惜是不是?要不明天我带你去见识见识?嗯?”
侯大志被拧地哎哟哎哟直叫唤,嘴里忙说着不敢,炕上的一儿一女看着爹娘在打闹一边喝着稀粥一边“咯咯”直乐。
好不容易等他媳妇松了手,侯大志一边揉着耳朵,一边假装吵吵嚷嚷地道:“瞧瞧,这进了厂果然是今日不同往日啦,这尾巴都要翘上天啦!”
在建厂的消息传出来以后,侯大志他媳妇第一时间就报了名,她本来就是农妇,而且手脚十分麻利勤快,在经过简单的培训以后,就已经能够十分流畅的取丝。
由于表现突出,她甚至还被任命为了织头,手下管着十二个人,负责管理她们的取丝和验收等等,除了基础的八钱月钱以外,还能从她管着这十二个人里的计件数抽取一成五,算下来怎么也得有个三钱银子,而且随着女工越来越熟练,件数也会越来越多,她能抽的银子就更多了。
这么算下来,她媳妇每个月能拿一两一二钱的银子。而他在壮武营由于每十日一操,拿的银子也只是战兵营的三成,大概是五钱。
除了操练日以外,侯大志自己也去乐亭营的工地打工,一个月也能拿个七八钱银子,比他媳妇没多赚多少。
侯大志“嗞溜”了一口酒,虽然是最便宜的劣酒,但他的心里还是美美的,当初在登州,就算是这酒一年到头也喝不上二两,现在到了乐亭,虽然也不能顿顿都有,但至少十天半个月也能买一次。
他发出了一声极为爽快的声音,然后炫耀似的对着媳妇道:“咋样,俺就说乐亭营来对了吧,当初你还老大不愿意,这要是靠天吃饭,一个月咱俩就是累死累活一个月能赚一两银子不?”
他媳妇端起酒壶给他满了一杯:“是是是,俺头发长见识短,要不怎么你是当家的呢?”
虽然有笊篱可以从沸水中捞取蚕茧,但是长时间接触水仍不免浸泡烫伤,借着桌子上的油灯,侯大志看到她媳妇有些发白起皱的手,十分心疼地道:“也算是苦了你了,这手都泡烂了。”
他媳妇将手给收了回去,一边搓着一边道:“这算个啥哩,往日里刮风下雨大日头的,俺不也跟你一起抡锄头挥镰刀,就是这手难看了些,你可不许嫌弃俺。”
侯大志微微“嗯”了一声:“等俺成了战兵,有那一两五的月饷和赏银,到时候你就别干这个,找点轻松的活计干。”
成为像孟满仓一样的乐亭营战兵,一直都是侯大志心里的愿望与期盼。
不过由壮武营增补到战兵营可不那么容易,战兵营那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,只有战兵营的人有了缺额,才能轮到他们增补,但缺额也不常有,除非是战时或者训练时阵亡、受重伤不得不退,另外就是违反了重大军律被踢出去以外才可能。
侯大志来到乐亭以后,也只经历过两次,三个人的缺额,但壮武营跟他一样想法的人有很多,他两次都没增补上去。
“那哪儿成呢?”他媳妇摇了摇头,接着又有些不屑地道:“俺又不是跟那个谁,吴保保他媳妇一样,是个小姐性子,还想进营学学什么商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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